发布日期:2023-09-03 浏览次数:965
“T某涉嫌非法运输弹药50万发、滥用职权最终无罪”一案,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提交二十多份法律意见,取得“三改”——改变强制措施、改变定性、改变管辖后,最终获不起诉的结果。
第一,改变强制措施
在已经逮捕羁押八个月的情况下,通过三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第二,改变定性
通过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十几份法律意见,同意将定性由涉嫌非法运输弹药罪改变为滥用职权罪,将案件可能的刑期由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变为更轻的定性,为后面移送管辖和不起诉奠定基础。
第三,改变管辖
改变定性后,因案件涉及职务犯罪,申请移送管辖到另一检察院被同意,后多次提交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并申请听证后,最终对T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寄语:
徐权峰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每一起无罪案件,都离不开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当事人和家属地付出和坚持,需要法官、检察官的担当、需要辩护律师的专业,更需要当事人及家属的坚持。
葛玉东律师:无罪辩护,需要勇气,更需要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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