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聪律师前往合肥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合肥市医学会)为委托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发布日期:2021-12-09 浏览次数:411

韦志聪律师前往合肥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合肥市医学会)为委托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李某与安徽省某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一案由合肥市医学会受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医疗大健康团队韦志聪律师接受申请人李某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案情简介:李某因“左前臂近端肿物入医院诊治,行‘皮肤及皮下血管瘤切除术’,院方术中未说明李某左肘关节外侧皮下异常情况下,对其左肘关节外侧皮下切除1*1cm暗红色组织”。

接受委托后,韦志聪律师多次前往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卫健处、合肥市医学会、安徽省医学会医健办、信访办、合肥市卫健委,与各单位工作人员沟通,终于为委托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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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情况,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金亚太医疗大健康团队办案标准化、精细化的基本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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