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既涉民事诉讼赔偿又涉嫌刑事犯罪(如诈骗),其财产是先赔付被害人还是先偿还民事债务?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次数:801
合肥刑事徐权峰律师团队储博刚律师解答:
1.先偿还刑事案件被害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
3.当行为人应同时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情况下,涉案财产执行顺位:先“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后“偿还其他民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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