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内部反腐】丨徐权峰:如何避免直接责任人“生病”,企业“吃药”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3-08-22 浏览次数:841


最近,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医药反腐,行贿、受贿一起查,都是热词,其中医药反腐相关事件频上热搜,这一次医药反腐风暴更强调追究“行贿”责任,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医药反腐”“行贿”不仅成为诸多媒体争相报道抢占的热点,也让一批医药企业和医院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如坐针毡。而在医药领域研发端和销售端,也是“行贿”的高发环节,责任人为了销售业绩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行贿,这有可能导致企业及法人面临被追究“单位行贿”的刑事责任。这时,企业及企业家在面临刑事法律风险时,怎么办?如何避免直接责任人“生病”,企业“吃药”的情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对于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合规是利器。然而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医药企业而言,重视合规,许多只停留在口头上。最近咨询我和团队合规业务的企业“老板”明显增多,特别是最近一家民营企业因为被省督查组督查,负责人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不仅极度担心个人会有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也担心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受影响,甚至被吊销,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灭顶之灾。而他提出如何避免因直接责任人问题导致企业承担责任,企业如何面对刑事法律风险等问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以下为简单总结的解决思路,供各企业家参考。


一是合规建设摆在前面。企业合规最大的利好是保企业,可以做到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切割,防止个人“生病”,企业“吃药”的情况发生,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挽救整个企业,不至于被“株连”。


许多外企因为商业贿赂被重罚过,继而特别强调合规,特别会把合规放在业绩之前,并把这种氛围一直向下分公司、子公司传导,形成很好的企业内部合规氛围。那么有人会问,直接责任人都进去了,企业即便没法律风险也照样完了。实际上,个人承担责任,好过企业和个人都承担责任。至于企业经营是否持续的问题,那就是企业管理和经营的问题,如果做好梯队建设,即便法人不在,企业也可以继续运营,不至于直接关门倒闭。


二是重视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除了设立合规部门,还要认识到刑事法律风控的重要性,树立多种合规意识,除了常见的合同合规等民事合规外,还有行政合规、刑事合规,要重视平时易忽视的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并综合多种防控手段尽量将刑事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有专业团队提供法律帮助。这里的专业团队不仅是要有民事法律团队,最好还有刑事法律团队。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多方位的的专业帮助,不仅做到了解法律、法规,还能做到自查自纠;


四是梯队建设,不能一人进去企业后继无人。梯队建设要求企业进行有目的、有目标的人才培养及储备,从而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续力。


(来源:浏览器360图片)

最后,除了做好合规进行事前风险防控,企业及企业家在面临刑事法律风险时,应当做到能取舍、会取舍、善取舍。归纳一下就是,企业及企业家面临重大法律风险时,应当要设立多层次的目标预期:第一,全身而退:企业和个人都全身而退;第二,断臂求生:企业和个人舍其一,合规切割责任;三是一损俱损:尽量减损、合规减损,最终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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