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如何获取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次数:901
1.在押人员银行卡如何获取:银行卡由在押人员近亲属开户后,由在押人员家属送至看守所,除非银行卡受损坏,看守所不接受其他理由的送卡活动;
2.银行卡的使用:在押人员每月实行限额消费,禁止取现或转账,银行卡仅用于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超市购物付款、定点POS机刷卡消费活动,刷卡所提供的消费小票需留存一份在看守所备查;
3.银行卡的保管:银行卡由在押人员视线可及之处监控覆盖区域集中保管,银行卡密码由在押人员本人自行保管;
4.银行卡的充值:看守所不提供卡号查询服务,送卡人需自行牢记。银行卡余额不足时,送卡人应自行转账或存款,看守所不再另行通知,银行卡每次充值后的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
5.在押人员离所后银行卡的处置:在押人员释放时应一并携带银行卡离开,若被投送监狱,送卡人需经看守所通知,持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到看守所取回。无法取回的,可以自行至办卡银行进行销户或挂失。超6个月无人认领银行卡的,看守所将对此卡做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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