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为峰律师团队2024年度刑事案件辩护成果

发布日期:2025-02-06 浏览次数:149

在过去的2024年里,为峰律师团队深耕于刑事业务,践行 “精细化、标准化、团队化”的办案宗旨,贯彻“研究卷宗、 调查取证、主动进攻、灵活机动”的十六字方针,以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屡创佳绩。

2024年度,为峰律师团队成功办理8起无罪案件,其中包括4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以及4起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的典型案例。这些成果不仅彰显了团队精湛的专业能力,更体现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

展望2025年,为峰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勇毅前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贡献专业力量。

备注

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均属于无罪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PART 01

2024年无罪案例(8件)

一、不起诉案件(4件)

01

杨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起诉案

受理日期:2024年2月

结案日期:2024年12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储博刚

办案结果:不起诉

办案经过:

律师介入本案后,全面审查全案证据,并就本案的证据问题进行充分质证,促进案件两次退查。两次退查后,案件核心证据问题尚未解决,律师随即提交不起诉意见,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官采纳律师意见,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02

W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

结案日期:2024年6月

承办律师:王颖

办案结果:不起诉

办案经过:

提交关于本案侦查不全面、证据不足的详细书面意见,经最终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W某决定不起诉。

03

H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起诉案

受理日期:2024年6月

结案日期:2024年12月

承办律师:王颖

办案结果:不起诉

办案经过:

提交关于本案侦查不全面、证据不足的详细书面意见,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H某决定不起诉。

04

Q公司、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

受理日期:2023年12月

结案日期:2024年12月

承办律师:储博刚、赵婵

办案结果:不起诉

办案经过:

一方面推动Q公司恢复植被,另一方面积极联络协商,促成某省林业局同意接受Q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撤销案件(4件)

05

朱某强制猥亵、侮辱案

受理日期:2024年4月

结案日期:2024年7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储博刚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

律师了解嫌疑人所在地区对年龄,往往以农历出生日期计算,运用此生活经验,进而发掘出嫌疑人是按照农历登记而非法定的公历日期,因而导致刑事责任年龄认定错误。辩护人深挖此线索,并积极调查取证举证,从而实现了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最后撤销案件(无罪)的效果,属于落实王主任十六字方针中“调查取证、主动进攻”的典型实例。

06

周某千万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4年8月30日

结案日期:2025年1月7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孙煌舒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

积极调查提交证据,证明本案民间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周某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后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07

D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活动案

受理日期:2023年7月

结案日期:2024年3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王颖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

积极调查提交证据,证明本案D某不存在犯罪的明知主观故意,应不构罪,后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08

H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受理日期:2023年2月

结案日期:2024年1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王颖

办案结果:撤销案件

办案经过:

积极调查提交证据,证明本案H某不存在犯罪的明知的主观故意,应不构罪,后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PART 02

2024年成功案例节选(9件)

09

J某某污染环境案

受理日期:2022年5月

结案日期:2024年8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

办案结果: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经过:

抓住取样受污染、污水并非暗管排放等要点,坚持无罪辩护,历经两年四审,最终重二审法院宣判耿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10

D某等人开设赌场案

受理日期:2023年6月

结案日期:2024年8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刘宜林、储博刚、赵婵

办案结果:改变定性为帮信,主犯刑罚大幅减轻,从犯被判缓刑

办案经过:

梳理关键点并检索相关司法实务案例,出具法律意见表明嫌疑人主观上对上游犯罪仅成立“概括故意”而非主观明知。案件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最终,主犯刑罚大幅减轻,从犯被判缓刑。

11

X某非法经营案

受理日期:2024年5月

结案日期:2024年11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王颖

办案结果:二审改判,刑期减少6个月,罚金减少10万元

办案经过:

律师介入后,第一,多次会见与X某沟通,告知案件承办情况、积极沟通退赃事宜,及时反馈办案进度;第二,详阅案件全部卷宗,针对案件中被告人涉案共计3000多笔流水,一一核对,制作台账,并以Excel表格的形式像二审法院可视化展示;第三,向二审法院提交开庭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移送证据申请等材料,庭前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一审中出现的问题。最终,实现二审改判。

12

W某特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

受理日期:2024年8月

结案日期:2024年12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孙煌舒

办案结果:二审发回重审

办案经过:

二审接受当事人委托,通过仔细阅卷,发现本案管辖权存在争议,且涉案数额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最终二审法院裁定全案发回重审。

13

Z某非法经营案

受理日期:2024年5月23日

结案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王颖

办案结果:二审改判,主犯改轻,从犯改缓

办案经过:

通过认真阅卷,逐笔核对数据,发现一审认定非法经营数额的错误之处,辩护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

14

Z某介绍卖淫案

受理日期:2024年9月

取保日期:2024年9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储博刚

办案结果:不批捕

办案经过:

多次与承办警官及检察官沟通,并提交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论证Z某行为不构成犯罪,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对Z某作不予批捕。

15

Z某百万合同诈骗案

受理日期:2024年9月

取保日期:2024年10月

承办律师:徐权峰、孙煌舒

办案结果:不批捕

办案经过:

就Z某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并具有自首、初犯等从轻情节,多次与承办警官及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批捕。

16

C某串通投标案

受理日期:2024年7月11日

取保日期:2024年8月30日

承办律师:徐权峰、陈秀中

办案结果:不批捕

办案经过:

就C某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未参与串通投标的行为,多次与承办警官及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批捕。

17

H某故意伤害案

受理日期:2024年11月

取保日期:2024年11月

承办律师:王颖

办案结果:不批捕

办案经过:

就H某主观上无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愿意提存赔偿保证金等从轻情节,多次与承办警官及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批捕。


团队介绍:

为峰律师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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