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高检察院“内设机构”名称“变化一览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56

导读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内设机构”栏目陆续更新。【律媒智库】注意到此前以序号1-10 编排的“检察厅”的名字已悄然变化,比如,“第一检察厅”变为“普通犯罪检察厅(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变为“重大犯罪检察厅(第二检察厅)”……

一切变得更加直观明了!

对此,你怎么看?

普通犯罪检察厅(第一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险驾驶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计算机信息网络犯罪、邪教犯罪、毒品犯罪除外)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侯亚辉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罗庆东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周惠永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曹红虹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吕卫华 刘中琦 刘辰 刘涛 李方 李志婷 余岚 罗强 周颖 祖延光 黄宏民 曹东 霍冰华

重大犯罪检察厅(第二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元 明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庆彬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郭竹梅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立琴 刘明超 许永强 李润华 李豪 张萍 林建江 胡耀先 柴乃文 黄卫平 黄琳 蔡燕南

职务犯罪检察厅(第三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张晓津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希靖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陈旭文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田清华 竹莹莹 刘慧玲 李聪明 邱睿 汪小明 张玉梅 张翠松 尚垚弘 尚洪涛 高锋志 韩晓峰

经济犯罪检察厅(第四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长:杜学毅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刘太宗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建忠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贝金欣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卜大军 王文利 王建平 王健 李楠 李薇薇 杨丽  吴楠 罗曦 金威 赵一璠 赵玮 侯若英 俞启泳 阎丽

刑事执行检察厅(第五检察厅)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工作。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王光月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刘福谦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徐伟勇

驻秦城监狱检察室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陈梦琪

驻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郭全新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于双侠 王才玉 刘继国 李春浩 吴飞飞 张金凤 张洪良 尚爱国 周伟 姜雨奇 谢佳 衡阳

民事检察厅(第六检察厅)

负责办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蓝向东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王 莉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肖正磊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晓华 刘小艳 刘玉强 李先伟 李萍 李敏 宋建立 张驰 姜耀飞 阚林

行政检察厅(第七检察厅)

负责办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张相军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李昊昕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冯孝科 朱荣力 孙玲 杨冬梅 张立新 张步洪 罗箭 胡文正 韩成军

公益诉讼检察厅(第八检察厅)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向春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徐全兵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熊正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菁 王燕 方剑明 刘东斌 刘家璞 时磊 张红霞 易小斌 胡婷婷 解文轶

未成年人检察厅(第九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缐 杰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李 峰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陈 晓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广聪 王海 白洁 李薇 宋丹 张寒玉 周海波 郭斐飞 盛常红 隆赟

控告申诉检察厅(第十检察厅)

负责受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那艳芳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陈鸷成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马  滔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孙灵珍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凡俊 马晓敏 王庆民 孔静 付婧 刘文峰 齐涛 杜亚起 李效安 肖亚军 宋伟 张凤艳 郑小鹏 赵景川 姜冰 郭小锋 龚瑞 韩大书 焦瑞金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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