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有问必答28【强制措施篇】 |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探视吗?

发布日期:2024-02-23 浏览次数:576


引言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后,一般会被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此时家属会收到拘留通知书,那么,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探视吗?

问: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探视吗?

答:不可以。除非家属本人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也即,被拘留后,家属本人是律师,可以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会见。对于非律师的辩护人,则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

 

 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即,在侦查期间,只有辩护律师才能会见。


律师提醒

尽管家属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九条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整理:王林娟

排版:王林娟

审核:徐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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