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热点:医生手术台上拳击患者头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670
2023年12月19日,某网络知名大V爆料广西贵港爱尔眼科医院医生冯某某在手术过程中,用拳头猛击患者头部,导致患者术后失明。消息一出,引发热议。
二.焦点问题
涉事医生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三.法律责任及依据
1.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成立故意伤害罪,首先要看医生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患者的身体损伤,而又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次要看医生的行为是否造成了患者身体损伤,甚至达到重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4,患者一只眼睛失明即可达到重伤二级,双眼完全失明就属于重伤一级。若医生故意为之,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并符合致人重伤的情形,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
患者能否要求医生承担民事责任,需要结合医生的行为、患者的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从行为来看,通过监控视频我们能够明显看到医生是有持续拳击患者头部的这样一个动作,但该行为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整个手术视频综合分析该行为是医生发泄情绪故意为之还是手术出现意外的不得已为之或是其他情况;从损害后果来看,根据《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患者眼睛失明已经构成伤残;从因果关系来看,患者失明并非一定是医生的造成,也有可能是患者自身因素、手术本身的并发症引起。若要明确因果关系,可以通过专业的医疗损害过错鉴定。
若经过鉴定认定患者失明与医生的诊疗行为有关,患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向医院索赔,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行政责任
《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而非打人。若医生拳击患者属实,就违背了职业道德,卫生主管部门有权对涉事医生行政处罚。且这种行政处罚不仅是警告、罚款,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可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甚至是终身禁业。
四.点评
脆弱的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共同维护。在医患关系持续紧张的今天,不仅需要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医生也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只有医患双方发挥合力,才能构建良好的医疗健康环境。
(声明:以上分析基于网络报道,尽显法律分析,不作为任何机关分析、处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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