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徐权峰团队——张晨阳律师办理某动脉瘤术后致死案前往合肥某大型三甲医院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665
2023年11月10日,安徽金亚太律所张晨阳律师办理某动脉瘤术后致死案前往合肥某大型三甲医院,协助当事人复印、封存病历、办理尸检委托手续。
相关法律条文: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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