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次数:1071
一、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理应得到的赔偿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
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2.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流程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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